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4月20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传达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陈舒婧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罗伟锋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陈勇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钟新标等职务任命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朱伟雄等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伯湛等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接受李纪阳辞去坪山区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