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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8-04-20 23:54 坪山新闻网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郑则彬)4月20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传达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陈舒婧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罗伟锋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陈勇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钟新标等职务任命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朱伟雄等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伯湛等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接受李纪阳辞去坪山区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会上,5个人大代表共提出了13条意见建议,区安委办负责人、区消安委办负责人予以现场回应。

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依法任命钟新标为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坪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朱伟雄等6人为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坪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孔强为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坑梓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卢伟光等5人为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坑梓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潘洪斌为坪山区人大常委会龙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古春香等7人为坪山区人大常委会龙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伍宁松为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碧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俊明等7人为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碧岭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部分人事议题,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孙新华在会议中指出,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和大会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为重点,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二是要全面抓好街道人大工委规范化建设。尽快制定街道人大工委议事制度、联系代表制度、履职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研究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发挥街道人大工委组织指导辖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职能作用,着力打造“达标站”“样板站”。三是要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对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一抓到底、持续关注,紧盯目标不放松,确保人大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四是要扎实开展城市建设质量专项监督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将城市建设质量专项监督作为落实区委统一部署、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带头参加,动员代表广泛参与;要把握好重点,调研全区城市建设质量体制机制共性问题,挖掘深层次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帮助区政府有关部门从根本上、源头上提高城市建设质量。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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