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设立宣传文化体育发展资金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7-12-0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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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熊奇侠)坪山区日前设立区宣传文化体育专项资金,并正式出台《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是坪山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的重要行动,也是“文化兴区”的重要举措。

专项资金主要面向社会力量,资助对象包括各合法注册的,服务于坪山宣传文化体育事业的企业、组织、团体或个人,资助范围包括重点支持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富有坪山特色的活动,城市公共艺术创作及收藏,影视、剧目创作及生产,全民阅读、文学艺术、书画摄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等各类文化活动,“文物修缮+公共文体服务”、“坪山城市书房”、客家围屋文化创意产业等活化利用项目,宣传文化体育界名人名家项目引进与合作,同时兼顾宣传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基础项目。

据悉,专项资金申报分为年度计划项目和临时项目。每年采取公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申报年度计划项目。

据了解,从今年初成立行政区以来,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高标准筹办文博会分会场、高品质建设坪山文化中心、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成立坪山文化智库,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坪山文化资源,大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让坪山特色文化焕发出新的活力,不断丰富深圳东部中心文化内涵。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