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坪山新闻网>图片中心>每周图片>

【第316期】4月10日—4月17日

来源:坪山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7-04-17 09:43 坪山新闻网

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宣誓就职

链接: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4月14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了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坪山区人大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暂行办法》,依法任命了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

编辑:郑则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