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深圳“十大危险道路” 探寻事故背后的成因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7-02-27 07:50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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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国道北往南辅道钟屋物流园门口,货车、汽车、电单车交错通行。

 

107国道,2016年共发生16起死亡事故,17人死亡

走访时间:2月25日上午11时

走访道路:107国道与北环大道交汇处至107国道与机场道交汇处

辖区:宝安交警大队

107国道南起南头检查站,北至松岗收费站,全长31.1公里,是深圳西部承担东西向交通的主要通道。众所周知,107国道车流量一直非常大,每年的车流量数以亿计。结合2016年107国道发生的16起死亡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包括酒驾、疲劳驾驶、违停、非机动车非法进入机动车道、汽车故障、雨天路滑等多个因素,并未出现某一类型事故高频率发生的情况。

“交通事故的发生,基本上都是伴随着当事人违章违规情况,主要还是安全意识的问题。”宝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涛,从事事故处理工作已经9年了,他说,结合数据分析,107国道发生死亡事故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

现象:非机动车驶入货车

视线盲区

宝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涛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原因,与多方面因素有关,由于非机动车道缺失,电动自行车车主行驶在了机动车辅道,而该辅道与机场南路转107国道匝道以及钟屋物流园出入口汇集,车流量较大。大货车车身比较长,转弯时,电动自行车车主正好处于货车司机视线盲区,司机一时疏忽,安全意识不到位,导致悲剧发生。

2016年9月15日5时许,吴某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搭载罗某某和张某,在107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宝安区西乡街道翠湖花园道路时,该车车头与停在右侧前方辅道出口由孙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粤B2654挂号重型集装厢半挂车车尾左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吴某某受伤,罗某某和张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该案例中,有大货车违停的情况,同时,也与司机疲劳驾驶有关。

2016年11月15日14时35分许,潘某驾驶粤BX4609号重型厢式货车在107国道辅道由北往南行驶至西乡街道钟屋物流园出入口处右转弯时,该车车头右角与同方向右侧行驶由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刘某某和电动自行车倒地后被粤BX4609号重型厢式货车碾压,造成电动自行车部分损坏、刘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潘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现场:大货车、汽车、

电动自行车混行

2月25日11时至12时,记者在钟屋物流园门口看到,出入物流园的大货车很多,几乎每隔四五分钟,就有一辆货车进出。而从107国道北往南辅道转入钟屋物流园的路口,正好也是,机场南路转入107国道辅道的交汇口,造成该道路转弯车辆居多。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由于通过该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所以由北往南的非机动车、行人,基本都走在了107国道的辅道,与辅道上的车辆并排行驶。当大货车转入钟屋物流园时,机场南路转入的车辆与辅道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行人需特别注意,必须停下来等待。此外,现场还有许多电动自行车,在该道路逆向行驶,导致现场隐患重重。

对策:加强巡逻执法、

宣传教育

针对107国道死亡事故频发的问题,宝安交警大队一直在做大量工作,针对酒驾、机动车违停、疲劳驾驶、雨天路滑等问题,宝安大队持续加强夜间巡逻查处,增加违停球,雨天加强巡逻等。

针对行人机动车非法进入机动车道、逆行等问题,宝安大队交警支队将不定期统一行动与大队常态化查处相结合,对违规电动车及时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巡逻中进行劝阻等。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