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 12 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1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28948117 传真:28948122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结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