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疑携其前女友炮制“债务” 深圳一女子离婚后“被负债”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11-29 07:40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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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前夫携其前女友炮制债务

兰莎接到一审判决后,觉得这笔债务来得蹊跷:她和成鸿的婚姻仅仅维持了不到三年,对债务完全不知情,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钱用于夫妻共有生活。自己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不需要借钱,和成鸿也没有举债合意。而“债主”简容则是成鸿的前女友,一直和成鸿有频繁经济往来。

她及时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她认为,成鸿和简容曾有男女朋友关系,有一定的虚构涉案借款债务的条件和动机,借款合同及借据可能是成鸿和简容事后制作的,落款日期也不是实际日期,借款的实际日期在她和成鸿离婚之后。

她还认为,根据成鸿银行卡的交易记录,简容在提起本案诉讼向成鸿追索欠款后,在2015年3月16日、17日还分三次向成鸿转款1.12万元。债主一边打官司讨债,一边向欠债人转钱?这显然不合常理。

法院抽丝剥茧 厘清案件疑点

二审时,法官抽丝剥茧厘清了案件的重重疑点。

疑点一:案件审理期间,债权人简容对三份《借款合同》是否系事后补签,作出了前后矛盾的陈述,法院依法认定三份《借款合同》均为事后补签。

疑点二:从简容和成鸿的银行转账记录看,二人有大量的款项往来。从成鸿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时联络人写简容,以及简容在已经提起诉讼后,仍支付成鸿款项代其还款的事实看,二人之间有较为紧密的关系。

疑点三:本案有部分借款系银行转账。其余大量借款,根据简容的陈述是现金支付。对应的证据为简容的银行取款记录等,亦存在可疑……

法院还认为,从兰莎的银行流水看,她的财务状况良好,其有较为稳定且较高的收入,看不出需要借债用于生活的必要性。成鸿也没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