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个楼盘为啥会有两个名?楼盘改名“合法”吗?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11-17 07:59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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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看到说,一个新开的楼盘有两个名字是房地产界的明规则,我个人也觉得,这一现象会对购房者查询楼盘信息造成一定困扰,有关管理部门应该更严格管理起来。”说完,李先生一口喝光了剩下的柠檬茶。

李先生所遇到的情况是普遍存在吗?记者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时发现,确实存在很多楼盘的项目名称和推广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根据深圳房地产信息网上介绍,李先生所购买的“佳兆业城市广场”是楼盘的推广名称,而该楼盘的项目名称为“佳兆业中央广场”。再比如,据该网站信息,位于深圳前海兴业路和共乐路交汇处西侧的“华丰·前海湾”,它的项目名称却为“华海金湾公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拨打了“佳兆业城市广场3期”的购房电话询问此事。电话那头的业务员表示,“佳兆业城市广场”就是“佳兆业中央广场”,“城市广场”是推广名而已,“房产证上的名称还是佳兆业中央广场,这个您不用担心有问题。”业务员对记者如此说道。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采访到了一位从事房屋销售工作的内部人员。“据我所知,这种情况是很多的,主要是因为楼盘备案名称是有一些规定的,而往往开发商在备案前,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进行市场调查来取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名字,所以一般就会先取一个大致的名字来进行备案,然后在楼盘的推广时,会再重新起一个符合楼盘定位也符合开发商推广策略的名字。理论上来说,这里面并没有太多不妥的地方。而且在营销的过程中也并没有相关规定禁止这种行为。但是再给楼盘起名时,不能起洋名或者是一些夸张的名字。”

一个楼盘两个名,这种情况真的是“没有不妥的地方”吗?对于此类问题,记者咨询了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的律师。律师表示,“一个楼盘两个名”这种情况很难进行直接评判,因为有些楼盘在推广时,很有可能同时标注了备案的名称,而有些则没有,所以需要根据具体行为做具体分析,再由相关的执法部门来进行认定。

刘思笑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