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委对路边停车又透露了这些重要讯息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16-10-31 07:19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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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认为,

如果是从第一天白天一直到第二天上班时间都不开走的车主,是明显的占坑,而不是出来办事的。这些情况,不重新计算,直接叠加,加大收费力度,促使其今早移车也是可以理解的。其次,免费时间还是缩短的好,政府最好不要提供免费。另外,公共资源不能以收费为目的,夜间不影响道路交通,不应收费。

“目前3小时内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是考虑了部分市民短停车需求,外出办事时间集中在3小时以内。”市交委还解释,晚间的免费时段,也可以使用正常申请提交停车申请,可以使用“我要停车”或“次日续时”申请第二天的收费时段的停车。目前路边泊位是以24时为交接点,为防止长时间停车,故采用累计停车使用费的方式,且超过三小时后的停车使用费会明显提升。

焦点二因系统故障造成多收费,申请退费时,如何处理更加高效、便民?

有市民认为,因系统故障造成多收费的,应设置系统自动退费,不应再设置由市民提出申请再退费,要不然市民会很困扰,很麻烦。此外,个人同意自动退费,应该不需要提出申请的,如果退费错误的由个人提出申诉。

市交委解释,因系统故障造成多收费的情况,由于涉及到资金安全问题,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再审核时会更加严谨,审核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停车管理单位接到投诉后,需核实车检器等底层数据信息,确保数据无误,确认系统故障的,已开具违停告知书的,撤消告知书、撤消超时欠费单、退回已缴停车费,申请退费在3至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因目前的停车费是从余额中支付,无法判断具体充值来源,因此无法原路返回,直接返回到宜停车账户。

不过,更多市民认为:

这是个技术问题,最好能够系统自主退费,而且有短信提醒;发现扣费错误应该有系统自侦,管理人员检查和用户申诉等多个途径。

这样的效率才是杠杠滴啊!

深圳市交委解释,退费时限3-7个工作日,下一步会与银行对接,系统开发更完善,争取更快捷。

深圳市交委还介绍,本次《管理办法》修编考虑停车位的设置涉及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对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时,需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征求市民的意见,同时,将征求地点和时间调整为在门户网站、街道及社区征求意见30日,为进一步体现对市民意见的重视,管理办法新增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在征集意见结束后三十日内将最终的意见采纳情况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等规定。(记者 张小玲)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