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计划推出“后付费”停车支付停车付费记入信用记录
市交委在听证会上提到,正在计划推出“后付费”的停车支付方式。如果市民停车结束后,第二天的24时前没有主动缴费,系统会从绑定的信用卡中自动扣取停车费。而绑定信用卡是督促市民主动缴费的手段,也是防止市民因忘记缴费而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保护措施。车主绑定信用卡后,停车费还是可以通过宜停车账户余额、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等渠道缴费。
对此,有市民提出,
“不同意自动强制扣费,扣费前应让车主确认,明白消费。对于迟付费,不付费的,可记录入黑名单,不付款上一次的费用,以后都不给停车。
“在扣费前,会有短信提醒您主动缴费,如果你超时限仍未缴费,则从您绑定的信用卡中扣取停车费。”市交委解释,在使用人足额补缴费用前,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拒绝该使用人使用路边临时停车位。采用后付费方式的,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以在车辆驶离停车位的第二天(不含停车当天)二十四时后在绑定的信用卡内扣除相应数额的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扣取费用后将会发短信通知。信用记录会被纳入为全市统一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焦点一“停车收费时段以每天24时为终点,次日继续停放重新计算停车次数,这样合理吗?
市交委介绍,
按目前的收费规则,
其实次日重新计时更便宜。
比如一类区域,首半小时3元,第二个半小时6元,三个小时后每半小时10 元。若按连续计费的方式,第二天就没有前三小时的优惠。而北京的收费单位为15分钟,上海的收费单位有15分钟、30分钟和1小时三种,广州的收费单位为30分钟。
“提高路边临时停车周转率是路边临时停车实施收费管理的重要目的之一。收费的计时单位越短,越利于加快路边停车周转。”市交委认为,综合北京、上海以及广州等城市的经验,同时为了方便使用与管理,计费单位不宜太短,比如北京,或太复杂,比如上海,宜跟广州一样,以半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