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从即日起启动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16-10-2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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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 昨日,记者从新区文体教育局获悉,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准确摸清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的数量、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等基本情况,坪山新区从即日起启动了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时间至10月30日结束。

据该局人事科工作人员表示,任教地点在坪山新区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原任教学校(园)依然存在的,在10月31日前携带个人需准备材料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原任教学校(园)提出申请。原任教学校并入新区现有各公办学校(园)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10月31日前携带个人需准备材料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并入学校(园)提出申请。原任教学校(园)撤销或私有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10月31日前携带个人需准备材料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新区文体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申请。

对于户籍在新区、但任教地点不在新区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个人需准备材料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原任教学校、乡镇(街道)进行认定,完成县、区审核环节后,11月25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连同原任教学校所在地的调查走访材料及公示结果报新区文体教育局人事科。

该局已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www.psxq.gov.cn)刊登了公告,相关申报表格及个人需准备材料信息可以在该网站通知动态栏查阅,也可以拨打电话84622637咨询。(记者 任翠翠 通讯员 黄文伟)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