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负责人不是“红顶商人”更不是“老板”
我市最近通报的这8宗国企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企业“一把手”的有5宗,其余3宗也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关。由此可见,国企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在国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
“国有企业负责人是党的干部,不是‘红顶商人’,更不能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国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时,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严格落实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款出国(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强化对国企领导人员的监督。
除了管住“关键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还要重点防治利用经营活动进行利益输送,特别是要管住企业重要决策、改制重组、选人用人、“三资”管理、产权交易、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异地投资和国际化经营等9个廉政风险比较大的环节。近年来,市国资委陆续出台招标采购、投资监管、资源性资产租赁、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并构建起纪检监察、外派监事、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国资安全。今后,我市还将在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综合运用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对国企进行内外监督方面进一步探索,确保国资安全和保值增值。
国企系统反腐将进一步深入
国企内设纪委是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道关,但也是相对薄弱的监督环节。市纪委在部署国企反腐倡廉工作时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纪检队伍监督执纪能力,第一条就是尽快选好配强各级国企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把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干部选拔到国企纪检领导岗位上来。“国企各级纪委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对履责不力,导致企业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要严肃问责。”
对国企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工作也将进一步深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将重点查处在企业改制重组、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投标以及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腐败案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与此同时,国企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机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在国企内深入推进反腐,绝不是要绑住改革者的手脚。相反,是要创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国资系统正在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容错纠错和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与惩治贪腐者,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记者 任 琦 通讯员 王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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