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以后银行再找你收这个钱,直接说"不"
来源:央视财经
发布日期:2016-09-22 07:14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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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作为最常见的消费工具,

一直以来,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它对于很多人来说,

真是又爱又恨啊~

爱是它非常方便我们的资金周转,

恨是看着每月的账单加利息又后悔不已……

  这几天,信用卡再次引发了全民大规模的关注和声讨。原因竟是

  “

 

最近,江苏的杨女士接到一份某银行聘用律师发来的公安报案警告函,被告知她向银行领用的信用卡,截至2016年8月3日,已累计欠款10996.12元。可是,杨女士却并不记得自己办过信用卡。

警告函称,杨女士必须在本函送达之日3日内,清偿上述欠款,否则就会向公安机关递交报案材料。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杨女士已涉嫌信用卡诈骗,银行有权就她的恶意透支行为,依法向法院申请冻结她在中国境内的所有银行账户、查封房产及车辆等财产。

经了解,原来早在2006年,杨女士从苏北淮安老家到吴江一家企业打工,入职时公司给她办的工资卡是张信用卡。2008年,她从公司辞职时,去银行柜台,要求将卡里的余款全部取完。不知何故,多取了近30元。

8年过去了,这多取出的29.98元产生的利息加滞纳金,已超过了1万元。“我一直以为当初那个工资卡是银行的借记卡,所以一直没把这张工资卡当回事。辞职后,就去银行柜台,要求将卡里的钱全部取出来,然后就扔掉了,没有销卡。”

虽然据事后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近30元透支或是取款的手续费,并表示将申请减免该滞纳金。但抛开个案,信用卡滞纳金,是不是也该有个了结呢?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