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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家观点:司机行为应当受到鼓励
北华大学社会学者曾日红认为,出租车司机曹师傅的行为符合中华民族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传统。
“这个出租车师傅并未藏匿或者推脱,而是将手机送还给失主,属于拾金不昧行为。另外,他在归还的途中,放弃了营运、搭上了油钱,还冒着可能发生的风险,属于助人为乐行为。至于他索要报酬,也没有问题,失主一方也没有异议。”
“问题在于双方的心理平衡方面。一般按照社会习俗,给予遗失物10%的报酬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出租车司机索要100元,显然不高,失主给66元,并未达到这个标准。那么问题就是双方的沟通情况了,如果失主方好言好语,哪怕说现在兜里没有这么多钱以后再给,对方都不会心理如此失衡,甚至可能愉快接受这66元。”曾日红认为,学雷锋、做好事,应当留名,这是弘扬社会正能量,社会也不应该谴责“留名者”或者索要酬金者。
“另外,接受别人的谢意与好意也是一种美德,否则会伤害示谢者的好意。当然,如果接受谢意的时候,如果有异议也可以提出,这并不应该受到谴责。否则,会有更多人不愿意去做好事。”曾日红说,这本来是一件暖色调的事情,结果因为失主将视频上传到网络,伤害了送还者的心,变成了冷色调的事情。
“总之,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应该受到鼓励。”曾日红称。
最新进展
网友自发组织捐款,司机称将捐给穷苦学生
据悉,许多网友在得知此事后,表示理解曹师傅。在吉林果粉儿协会等微信平台的倡议下,多名网友表示要为曹师傅捐款,补偿损失。目前, 捐款数额已经达到数百元。
曹师傅称,得知此事后,他原本郁闷的心情也舒畅了。“但是捐款我不会接受,希望网友也不要再继续捐款了。”曹师傅称,对于已经收集起来的捐款,他想 自己再拿些钱,连同这些捐款一起捐给穷困学生。
网络里的声音,几乎是一面倒……
@请给我一个大碗:去年我手机也落出租车上了,那个时候刚毕业没多久,用朋友手机给我手机打电话司机接的,说拉完车上的乘客就给我送来,我内心特别感谢,那个时候手机对我真的很重要,丢了也根本买不起第二个,他真的给我送来了,我给他了100块钱,自己主动给的,我觉得那是他应得的,好人就得有好报。坐标长春.
@Liuliuuz:手机被偷了俩了…别说一百,一千都愿意给啊。人家好心给送回来,不知道感恩还录像,绝了!
@书成辰逸:这个故事就是农夫与蛇的翻版!好心没好报!你手机和手机里的信息照片难道不值100么?人家也没说漫天要价!给100怎么就不行了?以后这位女士还得丢东西,因为你不知道感恩!
@不-是你的豆腐:拍视频发出来太过了。
@小猪猪不迷糊:要2000叫讹人,要100也好意思拍视频恶心人家。
@九颜设计:拍视频并没有错,但是曝光就好恶心。
@影子情人--拾荒者:这女的得便宜还卖乖,以后再有这种事情,不晓得司机师傅会不会直接把手机砸碎。
来源 新文化报、新浪微博、辽沈晚报(lswb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