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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考虑从莞惠买地建人才安居房
深圳“十三五”将筹建不少于30万套人才住房,负责人才住房建设、管理的市人才安居集团已投入运营
深圳新闻网讯 针对房价这个大城市引才的“痛点”,深圳将再放“大招”。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日前已出台《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升级人才安居政策,拿出更多“真金白银”和“突破性”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
新增居住用地,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少于60%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工的商品房数量(35.7万套)。40万套住房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
为达到这一目标,《若干措施》提出了9条措施,对人才住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进行了全方位布局。当中提到,“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充分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若干措施》还提到,各区政府可以制定差异化的人才认定政策,且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和自筹资金建设的人才住房,其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乃至分配规则还可以适当放宽、自主决定。同时,鼓励企业将自有商业、办公用房、宿舍等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所在区政府将会给予适当的改造和运营资金补贴。
人才住房从现有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
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属于“保基本”的范畴,而人才安居则是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今后深圳将实行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
筑巢引凤,还需确保不被“鸠占鹊巢”。《若干措施》明确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人才住房原则上不得转变为市场商品房上市交易。需要转让人才住房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由原配售单位或政府回购,或转让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其他人才。”
人才住房从哪里来?到哪里?分配给谁了?由谁管理?怎么防止多头购买、租赁人才住房的违规行为?《若干措施》给出的答案就是,明确了所有人才住房,无论是市本级建设筹集的,还是各区政府或者有关企业单位建设筹集的,从纳入计划、立项报建、供应分配、运营管理都要在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具体实施,实现人才住房产权登记、人才认定等信息互联互通,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