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假一年能休二三十天 但绝大部分深圳人从没休过!
来源:深圳本地宝
发布日期:2016-09-07 07:5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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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

赶紧来看看有关规定吧~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可是已存在了35年!!

小编不得不心疼自己,

怎么不早点发现啊?

竟然白白错过了这么多年的假期!!

不过仔细看过休探亲假必须满足的条件后,

才明白一个道理,

探亲假不是你想休,

想休就能休~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

(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就光这几条条件,

就能刷下来不少人吧~

不过看看探亲假的时间

小编还是眼红的不行~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两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

而且不仅时间长,

工资还照发,

居然连路费都能省一笔!!

这也太贴心了吧~

1、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不过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是否有探亲假这事,

国家可没给规定。

所以到底放不放,

还是要看你们老板啦~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