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向记者介绍了深圳首例电话诈骗受害人状告运营商侵权案:原告张女士遭电话诈骗损失近45万元,以手机运营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由,将深圳移动告上法庭。法庭判决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赔偿8.8万元。(《南方日报·深圳观察》2015-11-20)杨先生表示,他的律师认为己方证据充实,且有例可援,胜诉可能性较大。
杨先生对南都记者说,每次出现诈骗案件,报纸、电视和自媒体往往都是铺天盖地教人们如何如何防范,而不是追问、监督执法部门尽快破案,打击犯罪分子、防范未然。
“搞得好像被骗了都是自己的责任,是自己不小心。”杨先生表示,现在连诈骗犯也能用银行电话打过来,自己对运营商的信任已经有了极大的下降。
当然,经过这次,杨先生也吸取了经验:“本来骗子是要转走6万的,但我之前设置过每日最高限额,所以他只取走了3万。”这或许算是对受骗者的一点安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