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哪些情况下不能拒绝加班?
我国劳动法对延长职工劳动时间作出了具体限制。但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限制。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设备检修保养: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国防紧急任务: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8、员工不愿加班,用人单位能否扣奖金?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间加班,聘用方无权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扣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