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执法人员,老伯是这样说的↓
“退休之后不习惯,以前天天工作,现在闲下来非常不适应。”
“我这样在家看病既可以贴补家用,又可以照顾老小。”
“我有多年的行医经验,而且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治疗一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根本不在话下,用自己的能力为邻居们治病,怎么还触犯法律了? ”
一起来看看当时的现场情况↓↓↓
近日,经群众举报,布吉卫生监督分所迅速出击对人口密集度最高的上水径片区进行打击非法行医地毯式突击检查,发现某居民楼一楼场所内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正在给人看病,客厅内一位老人正在输液。
隔间变“诊室”,“医术高超”在此行医?
客厅旁边的隔间别有洞天,俨然一间诊室!墙上“医术高超、医德高尚”锦旗赫然映入眼帘!就这环境,居然也有人敢来就诊!
现场查见大量药品,简直“琳琅满目”!
现场查见大量药品,静脉注射用药、口服西药、中药等药品到处随意堆放!看看这现场,还真是“应有尽有”~
医疗废物随意丢,不规范“处方签”到处有
垃圾桶内可见大量棉签、输液管等医疗废物!数张书写不规范的“处方签”撒落在各处!
场所没有资质,行医者也没有有效执业证书
经查,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者是一位退休老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但不能出具 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
有医师资格证书,不代表就可以行医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不代表就可以行医。而是要在正规医疗机构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才可以在注册医疗机构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典型法盲!!!
让人深感痛心的是,这位退休医师是典型的法盲,他完全不知在家开展诊疗活动是违法的。当他离开了医疗机构,虽然尚持有《医师资格证书》,但家庭住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此做法已经涉嫌非法行医。
布吉卫监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药品、器械进行查封,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在该场所开展诊疗活动,对该非法行医场所进行取缔,对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进行 立案处罚。
吸取历史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2014年: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行医案。年逾八旬的退休医师王某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 非法行医罪,被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3年:泰州市某退休老中医,打着“中医世家”称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 行政处罚。
2010年:南京市皮肤科医生王某从医三十余年,退休决定“发挥余热”,在家坐诊,却将老病号张某治死。事后王某主动投案,不仅需要承担巨额赔偿,还须承担 刑事责任。
类似案例数不胜数...
在家擅自行医六大危害“话你知”
危害一:危机情况延误抢救时机
退休医生虽具有相关诊疗经验,但家庭场所不具备基本的急救设施和抢救条件,一旦发生意外,如过敏反应,往往延误抢救时机,后果不堪设想。
危害二: 造成传染病传播
无证行医场所设施简陋,不具备消毒条件和无菌环境,甚至将一次性器械反复使用,容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危害三:误诊误治延误病情
无证行医场所不具备化验设备和诊疗器械,行医水平良莠不齐,完全凭经验容易误诊误治延误病情。
危害四:使用伪劣医疗器械和药品
有些无证行医点为了降低成本,非正当渠道采购药品,这些药品中不乏假药,购进的廉价劣质卫生材料无质量安全保证,给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隐患。
危害五: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
不具备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和社会治安秩序,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危害六: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
带感染性的锐器(玻璃瓶、针头)容易伤及身体,感染疾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垃圾被回收后制造成生活物品,危害人体健康;医疗废物中含有细菌、病毒,乱倒医疗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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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必须同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严格按照执业证中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进行执业。结合本案,当事人虽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在退休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无疑构成“非法行医”。
卫 监 提 醒
医疗卫生是关乎民生健康的重要领域,国家对医疗行业有着严格的准入制度,非法行医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医疗管理制度,对就诊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利造成严重的威胁。
告诫广大有非法行医行为的人员,包括退休医务工作者,应当在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不能私自在家看病,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提醒广大群众看病应当到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忌贪便宜图省事去无证行医点就医,以确保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