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深圳出关走私76块金条 价值2千万(组图)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7-15 08:2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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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走私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涉案黄金一旦没收,将会在案件侦办结束后进行依法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一律上缴国库。( 记者 许娇蛟 通讯员 钟超)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