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向法院还是向政府申请强制售卖?
对开发商来说,更关注的是《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中拟规定,“拥有项目同一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95%以上(含)房地产权利主体,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申请强制售卖”。罗湖木头龙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商益田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木头龙急需这个条款落地,“95%的签约率就可以强制征收售卖,不仅对木头龙,对罗湖区所有旧村、旧住宅小区的改造都是一个质的飞跃”。木头龙经过长达6年的“拉锯战”,目前已拆迁30%,已签约业主超过1270户,还有60多户没签约,但签约率快要达到95%了。
有法律人士认为,强制售卖的机制是从香港借鉴而来,可是香港最终是法院来判定,而不是向政府来申请,政府没有能力来做这个决定。此外,强制售卖终究会对业主的所有权和居住权进行限制和剥夺,与现行《物权法》和《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上位法可能存在冲突。
业主不同意拆迁被起诉,法院受理吗?
据南都记者掌握的最新草案内容显示,该强制售卖条款拟增加“可以不同意拆除重建的权利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案。
而深圳市规土委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时,深圳市中院提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地区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该类案件不能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省高院亦于2012年6月下发《关于依法稳妥处理涉“三旧”改造纠纷案件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进行土地征收,此类纠纷本质上属拆迁补偿,如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法院不能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对此,深圳市规土委认为,当前亟须明确司法部门在“钉子户”问题解决机制中的作用。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劲松律师则认为,即便该条例规定了可以由法院来判定,也会存在难以执行的问题。因为一旦交由法院判决,胜诉方最后要申请法院执行,而法院目前既不具备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意愿来介入旧改。
而在深圳市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看来,不管条例出台后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什么困难,首先第一步都应该建立这样一个“多数决”的机制,下一步再解决具体执行的问题,否则问题永远都会停滞不前,“如果按原来的规定,1%的业主不同意都不能动,城市更新几乎无法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