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深圳雅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梁表示,以他人名义领取财务,此举确实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这笔钱不能以虚报名义,变现拿到口袋中。”他说。而在具体操作中,会长实际上身兼数职,则说明互助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缺乏相互监督的机制。
“深圳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社会组织也有主管部门,每个社会组织都要通过年检,还要提交会计报告,接受审计监督。”刘律师表示,当前的法律是健全的,最核心是因为内部治理结构出现问题,而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也应该保持动态的监督,并非等撕破脸了才开始介入处理。另外,社会组织还应在信息公开方面加强自我建设,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处理。(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