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癌友康复互助会被曝财务混乱 14.5万经费仅2万用于项目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4-26 08:0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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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癌友康复互助会被曝财务混乱

14.5万元经费仅2万多元用于全年项目

时值2016年,深圳社工赵女士似乎陷入“流年不利”的怪圈:不仅因财务款项和老东家深圳市癌友康复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撕破脸并被结束工作合同,身体状况也因此事急转直下不得不在家休养,“为了这事我已经4个月没睡过一个好觉了。”社工赵女士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满脸疲惫。

事情经过究竟如何?近日,社工赵女士专程来到深圳晚报,向深晚记者还原了这桩“糟心事”的前因后果。

起因:社工拒绝违规报销 疑遭会长“报复”

2015年3月,社工赵女士进入互助会负责项目的开发实施工作,同年8月经过理事会认可,被推举为理事副秘书长,因为工作勤奋努力,她受到了癌友们的普遍称赞。她说,这是对她最大的认可和鼓励。

2015年12月初,互助会会长罗女士突然告诉她有笔近2万元的项目款要作为工资补助领出来。尽管罗会长本人也曾在项目款中领取补贴,但她认为“自己并没参与项目实施不方便签字”,于是希望由社工赵女士将2万元作为活动经费报销,并将提取的现金给罗会长。

 

“我当场就拒绝了。”社工赵女士表示,且不说这笔钱该不该由会长拿,借自己的手领取现金性质非常恶劣,有挪用公款及贪污的嫌疑,“我肯定不会帮她这么做,没想到此后我便遭到了报复。”

没过几天,社工赵女士一手策划、起草、负责的社区项目获批,而罗会长接到通知后,瞒着她参加了答辩会并将项目负责人由社工赵女士改成自己,“我找她对质她才说,我是初级社工不合适,项目要找两名中级社工。”社工赵女士气愤不已,项目由自己撰写并跟进,会长一不高兴就踢自己出局,不给一纸通知也不开理事会,“把互助会当做自己的私家公司,真是公益组织的悲哀。”

为此,社工赵女士将此事和理事会做了汇报,在和理事们沟通时她才发现,机构每开设一个常规癌友培训班要给罗会长支付1200元开单费,机构每月还支付她3000元交通补贴,“加上每月5000元工资,大家才知道天天哭穷的人其实收入最高。”而理事会希望罗会长将近几年财务公开时,她则每每表示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不适,要找人接替会长职务,或者直接让互助会关门大吉。

当事人回应:缺乏运营经费 组织运作困难

对此,罗会长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一切都是她捏造的,这是完全不存在的!”她愤愤不平地说。罗会长今年80多岁了,也是癌友之一,“整个互助会除了社工以外都是癌友,大家相互抱团。”

罗会长告诉深晚记者,自互助会成立以来,资金一直筹措困难。为了筹集资金,她也曾多方奔走,但由于年纪大,加上无法提供可复制的公益产品,无法有效吸引出资方关注,最严重时互助会甚至连办公场地都无法租赁,差点关门倒闭。

据了解,目前互助会资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爱心人士的募捐,“不多,有时候1万多元,有时2万多元。”另外一个方面则是所承接的防癌讲座进社区项目资金。

“互助会本来就缺乏运营经费,社工和我的补贴只能从项目经费中出,不然机构怎么维持下去呢?”罗会长告诉深晚记者,在社工赵女士指出她不应挪用项目经费后,她已主动将“不当所得”捐赠给了机构,并提供了收据。而对于“穷机构养了个富老板”,罗会长尤其觉得冤枉,“我住龙岗,理事会觉得我每天奔波辛苦,特此同意给我的额外补贴,哪里错了?”

“一个项目14.5万经费,两人的工资和补贴就要11万元,扣除其他各项费用,只剩下2万多元做全年项目,项目质量怎样保证?”社工赵女士对这点尤为不满。

根据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显示,互助会今年的防癌讲座进社区的项目质量不高,社区居民已多次投诉,“没钱请专家,就让癌友自己上台分享。原本说好的防癌讲座最后成了自己与癌症的抗争史,完全偏题了。”社工赵女士说,做公益项目怎能如此糊弄人,如此糊弄政府?

记者调查:财务管理混乱 缺乏有效监管

双方各执一词,而事情真相如何?深晚记者采访了互助会的一些工作人员。

互助会副会长杨女士告诉深晚记者,由于缺乏资金,互助会只有会长和社工两人领取工资。会长的工资来自互助会的资金,社工工资由项目费用支出。

“去年项目结束了,机构便没钱请社工了,于是解除了和社工赵女士的合同。”她个人认为,此事并非会长恶意报复,终归原因是“机构穷”。

机构穷是一方面原因,管理混乱也是一个因素。“所有职位都是癌友担任的,身体好的时候他们能帮上一点忙,身体差了,事情就给会长做。”杨副会长告诉深晚记者。而据社工赵女士透露,在过去的一年间机构甚至连出纳都没有,“出纳、现金、公章都由会长全权把控,严重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如此混乱,理事会为何无动于衷?社工赵女士也非常委婉告诉深晚记者,理事们也是癌友,“五六个理事,还有秘书长、副会长都知道我们之间的矛盾。”她说,事情捅出来一个月后,秘书长找她谈话,希望她能将已交给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投诉撤回,“秘书长也是癌友,她担心事情捅出去之后,互助会要关门。”

律师说法

建议出台更多监管和沟通举措

某些公益机构管理混乱、财务缺乏透明,在圈内并非个案。而对于这些“不能说的秘密”,也不时有社工、公益人向记者报料和吐槽,内容多集中于挪用项目款项、拆东墙补西墙、走形式应付考核,或者以照片虚报并不存在的活动骗取经费等。无独有偶,去年11月左右,宝安区某社工机构多位负责人就因涉嫌侵占公款被带走调查,至今未出结果。

对此,深圳雅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梁表示,以他人名义领取财务,此举确实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这笔钱不能以虚报名义,变现拿到口袋中。”他说。而在具体操作中,会长实际上身兼数职,则说明互助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缺乏相互监督的机制。

“深圳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社会组织也有主管部门,每个社会组织都要通过年检,还要提交会计报告,接受审计监督。”刘律师表示,当前的法律是健全的,最核心是因为内部治理结构出现问题,而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也应该保持动态的监督,并非等撕破脸了才开始介入处理。另外,社会组织还应在信息公开方面加强自我建设,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处理。(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