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查现场。
经调查,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发布“脱贫宝”、“农村宝”等网贷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8.8%~14.6%,保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设立资金池,是典型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初步查明涉案金额约3亿多元,涉及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投资人3万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