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
受助人员在救助站可以获得食物、住处等临时救助;还有工作人员帮助受助者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可以提供乘车凭证;如果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将被及时送医院救治。
职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送来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人员,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教育并护送返乡工作,寒流、酷暑、台风等自然灾害和群体性闹事等特殊情况的临时性庇护,对遭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性庇护救助。
办公地点:除了位于福田的市救助管理站,龙岗和宝安也有区救助站。
社会福利院
社会福利院主要任务是收养市区“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弃婴,维护他们生活、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基本权利,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职能: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等“收养”服务;老年人则需自费购买托养业务,享受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
办公地点:深圳有市社会福利中心,宝安、龙岗的区社会福利中心,还有类似华阳特殊儿童康复中心,专门为智力障碍、脑瘫、自闭症儿童提供康复教育及托管服务的专业性机构。(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陈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