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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增设航线安排人事受贿
南航原副总周岳海昨过堂
昨日下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周岳海因涉嫌受贿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4年10月间,周岳海利用担任南航公司吉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南航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8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5000元美金、卡地亚白金项链1条。
据指控,周岳海在增设航线、下属人事关照及安排、航空食品供应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如2006年前后,周岳海任职南航公司吉林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增设吉林与北京之间的航班,日美公司作为航班机票销售商,在之后两年中赚取了航线销售3%的返点约600万元人民币的利润。日美公司总经理庞某为了感谢周岳海,从2007年至2009年间,分多次送给周岳海贿赂款共计30万元人民币。
据指控,周岳海部分受贿行为系安排人事变动时,收受同事或下属的贿赂。如2014年10月,周岳海任南航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其原同事李某希望周岳海帮助把自己朋友的儿子安排在南航公司吉林分公司工作,并把10万元人民币现金放在周岳海办公室。周收下并促成了此事。
检方认为,周岳海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岳海当庭表示认罪。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