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杨涛)由于《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废止,很多新区租房的家庭开始担心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而影响学位申请,近日,记者从坪山新区了解到,这类家庭可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信息》作为租房凭证。
据了解,随着《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废止,市教育局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了《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的通知》,规定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
新区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所需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信息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租赁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出租屋编码卡;《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
坪山新区各办理点地址与电话:
坪山办事处
六联站(辖区:六联社区、六和社区) 联系电话:84512122 地址:六联社区浪尾村委一楼
碧岭站(辖区:碧岭社区、汤坑社区、沙湖社区) 联系电话:84629788 地址:碧岭社区锦华路42号二楼
江岭站(辖区:坪山、坪环、江岭、马峦、和平) 联系电话:84647182 地址:江岭社区三洋湖村委三楼
石井站(辖区:石井、田心、田头、南布、竹坑、沙坣、金龟、部分大工业区) 联系电话:89782268 地址:石井社区福民路51号二楼
坪山所(辖区:坪山办事处) 联系电话:84605834 地址:坪山办事处人民街16号
坑梓办事处
坑梓所(辖区:坑梓办事处) 电话:84138824 地址:坑梓办事处人民西路158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