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开发商“违法”拆100多栋豪华别墅 逼迫业主维权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6-03-30 08:0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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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拆除保留极少

记者采访中发现该小区的别墅大部分拆除,紧挨着公园的一旁有几栋未拆除。

“据了解与该市某副市长有关,具体哪一位确实不知。很多人亲自看到过某市长居住过,只是目前不想透露是谁。”业主说。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答复矛盾

记者调查,看到了多份停工通知书,却没有看到责令整改通知。如果百姓建房未达到规划手续就要强制拆除,则要申请更多部门现场执法。但开发商已经破坏政府批准的规划施工,这难道不违背法律吗?如果当年的规划出了问题,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如果一个小区大面积出现规划问题,难道规划局没有责任吗?规划局属于政府部门直接管辖范围,也就是说,政府以及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有更大的责任问题。不能把你们这些责任放在那些购房消费者的身上,其实政府领导与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你们不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责任吗?

公园里小区业主要求将其已购房屋纳入小区建设范围,但记者在河规建信复【2016】12号答复里面处理意见中看到:该答复处理意见(一)该局暂不批准公园里小区的改建设计方案。如果破坏政府批准的规划叫破坏规划,那一个市的文件可以随意变动吗?如果不行,那么没有批手续建房的可以强制执法吗?规划随意改动又意味着什么?处理意见(二)开发商建荣公司与业主进一步协商补偿事项,如确难以形成统一意见,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依规解决。对于此意见,难道目前的问题难道不是制止开发商拆除问题、制止破坏小区业主公共设施问题,而是补偿与法律问题吗?若连制止拆除小区房屋都没有到达,怎么能够说补偿与法律问题?意见(三)该局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公园里小区施工安全。最早开发商没有备案拆除时为什么不制止?对于你们施工现场的监管问题,到底是房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还是拆除施工现场监管?被拆除的房屋存在安全,那没有拆除的房屋难道就安全了吗?

这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其中是否违背了法律?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