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事司机翁某。
3月28日,翁某在未到案前,还到罗湖交警大队报案,涉嫌骗保修车,目前,该情节正在侦办中。
事故发生时,李某经过该事故现场,发现伤者却并未下车采取措施,而是取消手机约车订单后,驾车离开现场,见死不救。记者从蔡某家属处了解到,蔡某、叶某通过滴滴与李某约车成功后,约定在滨河大道金田立交上车,该路段属于城市快速路,两人一前一后行走,在距离李某车20米处发生事故。
“叶某看见蔡某头部流血不止,十分慌张。叶某拍打快车司机李某的车窗,请其告知120的话务人员,自己所在的具体位置,李某在告知后,迅速地离开了现场,并未下车施救。同时,还取消了订单。”深圳交警福田大队事故中队杨志明指出,“在城市快速路上下客的行为涉嫌交通违法,可能与该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目前正对李某做进一步调查。”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通过事故车辆痕迹比对信息,在车辆损坏部分发现伤者毛发,判断该车涉嫌撞人。(记者 王华俊 通讯员刘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