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付款”了,却无购房资格?
交了定金、服务费和佣金算不算“发生交易”?市规土委:限购具体细则仍在制定中
一夜新政来,深圳楼市炸开了锅。究竟对自己购房有多大的影响呢?在25日下午签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梁女士就遭遇到了困境,只缴了一年多社保的她是否具备买房资格?已经交了的7万多元怎么办?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具体的操作细则仍在制定中。
25日付款无购房资格?
为了给女儿买房,梁女士是煞费苦心,经过千挑万选终于在罗湖深南东路附近看上了一套总价170多万元的房子。
25日当天下午,她就通过爱屋吉屋房地产经纪深南东路店签署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其中把定金、服务费和佣金一共7万多元分三次支付给了中介。可是到了25号晚上,楼市新政出台“非深户购房社保要求一改三”,而缴纳了1年多社保的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梁女士也被突然出台的楼市新政给弄糊涂了,赶紧联系帮她办理业务的中介,但得知的消息是她并不具备购房资格,相应的费用还不能退还。
“我房子都没有资格买,定金服务费还拿不回来!这可是我一辈子的积蓄啊!”梁女士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