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深港科技走廊 争取科研人员赴港“一签多行”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03-28 07:1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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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资金: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把握好‘加法’和‘减法’的关系。政府要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缺失环节,多做‘加法’;在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多做‘减法’。”记者从《若干措施》了解到,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放在“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的首要位置。为推动财政科技资金灵活配置,接下来将增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自主权,包括项目资助资金不设置劳务费比例,允许按规定在劳务费中开支“五险一金”;提高人员绩效支出比例至资助金额50%;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可自行相互调剂使用。

此外,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上,不仅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还将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将职务发明转让收益可以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提高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至70%以上。

“政府下放科技成果的管理权限,包括科技成果的收益下放给承担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进一步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科研人员积极性。”陆健表示,把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限下放给科研承担单位是一次突破性举措,从体制的角度上放权激发活力。

如何实现有效的财政监管?陆健透露,有大投入一定有大监管,一方面由部门之间互相监管,通过联席会议、财政审核、定期核查、验收审计等步骤规范资金的使用;另一方面将从廉政的角度,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督促,保证资金投入的有效性,提高全社会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