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5日凌晨,犹敦魁、王立波、王誉锟、熊登辉、张袄江、毛小兵、郑兴旺带上头套来到2号独立屋外,犹敦魁和王誉锟先翻墙进入院子,并打开一个侧门,让王立波等五人进入院墙内;之后,犹敦魁、王誉锟踩住熊登辉肩膀爬上独立屋二楼,犹敦魁撬开二楼一窗户,二人翻入二楼房间内,并打开一楼厨房门让其余五人进入独立屋内。之后,犹敦魁等人在三楼一房间内发现了被害人罗君儿和男友钱某某在睡觉。犹敦魁安排郑兴旺在一楼望风,其余六人犹敦魁、王立波、王誉锟、张袄江、毛小兵、熊登辉先后进入该房间,六人将罗君儿和钱某某捆绑并威逼不许出声,犹敦魁、王立波等人逼迫罗君儿打开衣帽间内的2个保险箱,劫取多件手表、首饰。之后,犹敦魁、熊登辉、毛小兵、张袄江、郑兴旺先背着罗君儿按原路离开现场,王立波和王誉锟留在房间内看管钱某某,等犹敦魁等人走远,王立波和王誉锟随即离开现场追赶上犹敦魁等人,七人一起将被害人罗君儿背回了飞鹅山藏匿地点。
犹敦魁等7人将被害人罗君儿藏匿在一山洞内,4月25日上午,犹敦魁、王誉锟打电话给被害人罗君儿的父亲被害人罗家驹索要赎金港币5800万元。被害人罗家驹随即向香港警方报案,之后犹敦魁、王誉锟继续打电话向罗家驹索要赎金并最终确定为港币2800万元,并要求罗家驹尽快筹集赎金。期间、王立波、熊登辉、张袄江、毛小兵、郑兴旺等轮流看守罗君儿。4月27日,犹敦魁打电话给被告人梁起顺,要求梁起顺将劫取的手表、珠宝等带回内地销赃,梁起顺随即打电话给被告人戴迅辉,让戴迅辉去拿货,当日犹敦魁、王誉锟、张袄江三人到飞鹅山下与戴迅辉碰面并将赃物交给戴迅辉,4月28日下午,戴迅辉将赃物带回深圳交给梁起顺,梁起顺给了戴迅辉人民币3000元作为报酬。4月28日早晨,张袄江和毛小兵因惧怕香港警方追捕,一起离开飞鹅山藏匿地点按原路偷渡回深圳。4月28日18时许,犹敦魁、王誉锟打电话给被害人罗家驹要求将赎金放到飞鹅山道避雨亭旁边的一个临时公厕旁边,罗家驹独自驾车将港币2800万元放在公厕附近后离开,犹敦魁、王誉锟拿到赎金后打电话给王立波要求放人,王立波、熊登辉、郑兴旺将被害人罗君儿背下山,让其自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