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
三批次送检结果相同
同仁堂“有异议”
曾照兴再次找到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第一份检测报告由于是自行送检,没有法律效力,也不能成为直接证据,于是我就在局里的要求下,再次送检了另外两个批次未拆封的(北京同仁堂)食用阿胶。”曾照兴表示。
他向晶报记者出示了另外两份检验报告原件:两份报告显示,委托单位均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样品名称为“同仁堂食用阿胶”,检验类别为执法检验,委托日期均为2016年1月27日。两份检验结果仍然为未检出驴DNA成分、马DNA成分,但却检出猪DNA成分、牛DNA成分。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起第一份检验报告,该两份检验报告修改了两个备注内容:由原来的“样品由委托方本人提供,我院不对样品完整性、样品及其标识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产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相关行政机关的判定为准”,变更为“阿胶产品的驴DNA成分经长时间加热处理可能被破坏。阿胶样品未检出驴DNA成分不能代表产品一定不含驴的其他成分”;“样品检出猪DNA成分、牛DNA成分,不排除产品辅料或工艺带入的可能性,不代表一定人为掺入了猪或牛的成分。”
“这些备注在我看来就是诡辩!并且我也向行家咨询过了,这类备注根本毫无必要,作为检测方,只要对检测的结果负责就行,为何要作额外的说明?”曾照兴认为,两份新的检验报告,已经说明了北京同仁堂食用阿胶为假阿胶,相关执法部门也应根据检验报告进行执法。
据曾照兴表示,此后,北京同仁堂也派出律师团队以及公司高层代表到达深圳,与媒体以及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接洽,并与他取得了联系。“我的确与北京同仁堂的人接触过了。当时北京同仁堂健康药品经营有限公司区域经理陈健,以及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州分厂副厂长安峰鹏,和我在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里碰过面并交换了名片,但他们对这三个检验报告结果均表示有异议,并表示备注写得很清楚,检验结果不能百分之百肯定没有驴成分,以及猪、牛DNA有外源污染的可能性。”据曾照兴表示,包括该专柜员工在内,北京同仁堂多名负责人均承认该产品是由北京同仁堂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