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廉租房将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6-03-08 07:2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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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由各区制定并动态调整

今后,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将由各区负责制定。《办法》规定,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制定并公布执行;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应根据本区(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等适时进行调整。

《办法》规定,廉租保障对象经轮候并承租公租房的,配租面积、租金标准与社会轮候家庭承租公租房的配租面积、租金标准一致。

市住建局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不会加重廉租保障对象的经济负担。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针对低保家庭出租的公租房,按照市场租金的10%以下收取租金,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约为市场租金的50%。由此,《办法》规定,“按照其所承租公租房租金标准的90%向其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即承租公租房的廉租保障对象实际只承担公租房租金的10%。

每户补贴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

该《办法》明确,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按廉租保障对象人口数计算,人均补贴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每个家庭补贴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承租面积低于补贴面积标准的,按实际承租面积计算;承租面积高于补贴面积标准的,超出补贴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

此外,根据《办法》,承租家庭因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取消其廉租保障对象资格,停止对其发放租金补贴;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记者李秀瑜)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