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风险社会需加强公共预警能力
整整30年前,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风险社会的大致意思是,人类面临着威胁其生存的由社会所制造的风险,灾难可能会打断现代性文明。现实越来越证明,我们正生活在风险社会中。诚如报道所称,暴雨、台风、火灾等等,即各种潜在风险。
对于深圳这座临海城市,台风暴雨致灾排在极高等级风险的首位。此外,深圳高层建筑多、人口密度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这也是潜在风险。
生活在风险社会中,我们难免忧心忡忡。但是,必须厘清风险不等于危险,更不等于无法化解。在各种风险面前,我们绝非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以各种台风暴雨为例,就完全可预防可对付。对于火灾带来的风险,更可防范,不少时候,火灾诱因就是人祸,如果注意清理各种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确有可能。
应对风险社会,一方面需要政府设立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完备有效的预警机制。另一方面则需要市民提高风险意识,注意规避各种风险。从报道可知,社会公众对“公共安全”存在盲点,自救互救能力不强。这大概是风险社会的最大风险。
在风险社会中,守住安全底线,就从不冒险开始;提高安全能力,就(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