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原招生办主任涉嫌贪贿受审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02-24 07:4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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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女友回家过年,也虚构成“公务”骗经费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原招生办主任刘某某涉嫌贪贿昨受审

昨日,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原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刘某某涉嫌受贿、贪污在盐田法院受审。据指控,刘某某就连陪女友回家过年、参加同学会等私人旅程,都不忘虚构公务活动来报销费用,仅用这种手段就轻易骗取科研经费16万余元。设备采购涉贿10.5万

据检方指控:2005年,深圳市政府为支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拟给信息学院拨经费用于该院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并由信息学院科研设备处牵头组织前期的申报立项工作。被告人刘某某时任信息学院科研设备处设备采购科临时负责人。

2005年年底的一天,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为争取竞标信息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打电话约见刘某某,双方见面后,刘某某将所了解的情况告知吴某某。其间,刘某某提及其准备去云南丽江旅游,吴某某随即送给刘某某现金人民币5000元用于购买机票。

2006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吴某某约刘某某吃饭。席间,吴某某向刘某某打听该项目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情况,并提出为了更有利于竞标该项目,希望刘某某帮忙将多个实验室项目打包成一个整体项目进行招标。刘某某表示需要院领导和采购中心同意,但他会尽力帮忙协调争取。饭后,吴某某送刘某某上车时送给其现金10万元。


参加同学会也能“搞钱”

检方还指控,2009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了“无线传感器网络入侵检测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该项目共获下拨科研经费人民币42.5万元。随后,刘某某多次以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分8次违规从上述科研经费中骗取人民币16万余元。

据检方指控,如在2010年春节期间,刘某某陪同女友回青海省西宁市女友的家乡过年。刘某某在支付了一定税点的情况下,让其住宿的酒店虚开了印有“青海青藏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的会务费1.86万元和住宿费3480元,随后刘某某指示信息学院的同事、下属唐某帮其出具了一份虚假的证明材料,将其在西宁的私人旅程虚构成在西宁开展“科研洽谈”的公务活动,骗取项目科研经费2.82万元。

又如在2012年6月,刘某某去长沙参加同学聚会,其间他在长沙市华天大酒店虚开了一张金额约为1.26万元的会务费发票,并再次指示唐某帮其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将私人聚会虚构为“省基金项目研发中期座谈会”,骗取项目科研经费约1.45万元。


庭审

是“回扣”不是“受贿”?

昨日在法庭上,刘某某辩称:自己在任职期间并未替吴某某谋取利益,从吴某某处所收的钱应算作“回扣款”,而非“受贿款”。

他还称,在科研项目中,自己按规定可以获得30%劳务费,自己通过发票等套取劳务费,应视为合理避税,属违规行为,而非违法行为。

刘某某同时辩称自己有自首行为,请求法庭从轻量刑。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晶报记者 吴欣)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