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原董事长1次受贿300万美元 广深澳大利亚有6套物业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16-01-21 08:17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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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行原董事长李若虹一次就受贿300万美元

身为“裸官”收受巨额财物房产,通过减免老板4亿债务就获利千万元,家人情妇参与受贿移赃

简历

李若虹,男,籍贯黑龙江绥化,1955年7月生人。从1990年12月起,历任广发银行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行长及行长、董事长并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2009年7月至2013年6月,任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正厅级);2013年6月,因病办理退休手续。

据广东省国资委纪委官方微信号“粤国资清风”披露,经广东省纪委调查,广发银行原董事长、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在任广发银行副行长、行长、董事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40.8万元、港币408.6万元;还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合计人民币1944.7万元、港币1342万元、美元300万元。文章称,其累计收受贿赂超过5000万人民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长期通奸。

鉴于李若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已涉嫌违法犯罪。根据有关规定,已建议给予李若虹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并将李若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发现的有关违法线索移交省检察院作进一步调查。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