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法律硬性规定
无法进行调整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茜表示,根据现行婚姻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是法律硬性规定,没有办法进行调整。
对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里对要求结婚登记的条款内出现的“必须”、“应当”两种表述,均为强制性用语,林茜表示,不可将“应当”曲解为有选择的余地。“应当”一词为法律规范用语,在法律理解层面解释为“必须”。对应的法律规范用语“可以”则表示可以有选择的余地。
林律师表示,而像杨老先生这种特殊的情况,在法理层面上进行考虑,也许可以请相关公证部门在湖北当地婚姻登记处进行公证,但这种设想必须经过老人户口所在地,即深圳市民政局的认可才行。
晶报记者 王子键 商笑野 实习生 林志丽/文 赖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