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贴标准有望进一步提高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5-12-03 07:3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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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进一步提高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比例。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我市公租房以35平方米的一房、50平方米的两房为主,适当配置65平方米以上户型满足人口较多家庭的高层次人才家庭的安居需求。

按照我市公租房配租规则,单身居民及两人家庭配租35平方米左右、两至三人家庭配租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今年,市住建局进一步明确,全市公租房户型面积按35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三档户型设计,允许上下浮动5%,全市按5∶3∶2比例统筹控制。通过增加小户型公租房规划建设比例,提高小户型公租房供应套数,将有效缓解新引进人才的过渡性住房困难。

第四,市、区两级将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定向配租、配售力度。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市政府重点扶持产业政策,定期拟订本行业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遴选条件及初选名录,并按照名录将部分保障性住房定向配租或配售给重点企事业单位,再由其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已面向市级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保障性住房8698套,定向配售保障性住房933套(另有1634套市政府已批复同意进行定向配售)。下一步,市、区两级将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定向配租、配售力度。

第五,进一步提高人才货币补贴标准、扩大覆盖面。根据新颁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新引进人才的一次性租房补贴补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按照目前深圳市高企的住宅租赁价格,以上标准的补贴对应届毕业生而言实在是杯水车薪,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而且只保障本科学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并未涉及大专及中专应届毕业生。为解决新毕业大学生的住房困难问题,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出台新的人才安居政策,进一步提高人才货币补贴标准并将其覆盖面扩大至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第六,探索进一步放宽新引进人才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针对新引进人才来深后的住房困难问题,一方面通过提高人才货币补贴标准进行缓解过渡,另一方面可考虑新引进人才取得户籍后即可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再设置社保缴费年限的条件,从而大大缩短新引进人才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时间,努力实现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的良好衔接。

第七,合理布局产业园区,加大产业配套住房供给力度。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产业配套住房的意见》(深府办〔2013〕4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我市各大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筹集建设力度,建议对拟新建的产业园区做好空间的合理布局,尽量安排在我市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较为集中区域,提升园区外的住房保障供给能力。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