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涉事车辆逃逸现场。
肇事司机开车前喝过止咳水
事件发生后,现场执法交警迅速上前拍打车门,要求车上人员立即下车。不过车内人员却一直没有反应。“当时车内有两人,司机一脸茫然,而副驾驶座上的男子不停左顾右盼,似乎在找机会逃走。” 叶剑峰表示。
突然,车上发生的一件事让所有人紧张起来:副驾驶上的男子在看了半天后,将手伸入胸前的背包中疑似要拿东西。
“马上下车!慢慢把手从包里拿出来!将包递到窗外!快!”现场数名执法交警大叫起来,同时不停用力敲打车窗玻璃。男子终于听从警方要求,而执法交警也急忙上前将两人制服,并在男子背包中搜出一把弯刀。
随后执法交警对车内进行检查,惊人的事情发生了:车上共有373瓶止咳水等国家管制药品,数万元现金以及多部手机。除此之外,还找到一把超过50厘米的砍刀。交警迅速将两人送至深圳交警局侦查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并把这些药品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检验。
深晚记者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将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在2015年5月1日之后,非法买卖运输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目录后,止咳水属于毒品的范畴。”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就是通常所说的止咳水,因为其成分中含有可待因、麻黄碱成分,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饮用易上瘾。
经初步调查,本田车内两男子高某(28岁)陈某(34岁)为汕尾人,其中陈某有犯罪前科。高某和陈某为朋友关系,有生意往来。在警方笔录中,他们交代称,他们在深圳买完这批价值3万多元的“货物”,便在罗湖区某酒店吃饭,然后准备返回汕尾。其中司机高某在开车前喝过止咳水,拉货的那辆粤BV5X63本田车为假牌。
“犯罪嫌疑人表示,由于车上有违禁物品,当时看到警察后很紧张,便想逃离现场,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深圳市交警局侦查大队交警熊伟丰介绍说,目前,两人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警方刑拘。其涉毒情节,如果确定的确为国家管制药品或毒品,会转交给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