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表卡余额可退还 7月13日起开始办 100元退152元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5-06-11 07:07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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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安排资金垫付再追偿

据了解,为了追回咪表余额,2010年深圳市财委将高戍达公司告上法庭,福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戍达公司向市财委支付相关款项。虽然高戍达公司未再上诉,但这些款项始终未有结果。为尽快解决这一困扰市民多年的问题,市财委早前透露,已在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了相应的垫付资金,用于市民咪表卡余额退还。在咪表卡余额退还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委还将依法追偿垫付资金。

财委和交委昨日发布的《通告》也进一步明确,此次咪表卡余额退还的性质属于债权的转让。即持卡人将其对高戍达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市财政委。因此,持卡人向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余额退还时,须在现场当面签署《债权转让确认书》。市财政委依法取得咪表卡余额本息的债权,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按程序向原持卡人退还相应余额。(深圳商报记者 肖晗)

温馨提示

办咪表卡余额退还要带哪些材料

(一)咪表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三)须在现场当面签署《债权转让确认书》,自愿将债权转让给市财政委。

(四)选择以充值方式转入持卡人在我市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的,须提供已在深圳新一轮路边停车收费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即已在该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

(五)选择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持卡人银行账户的,须提供境内银行卡(信用卡除外)账号以及卡片复印件(验原件)。(肖晗)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