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场馆不依时开放最高罚3万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3-10-25 07:1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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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全年向公众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个小时。图为深圳游泳馆。(本报资料图片)

  大运会留下的诸多运动场馆,你享用过了吗?今后,市民有望在法定节假日可以免费享受公共体育设施。而常年不对市民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最高可罚款3万元。昨天,《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