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上皇宫”连接浮桥被强拆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2-07-13 07:0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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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奎章“民告官”已撤诉

在公众的记忆里,“海上皇宫”事件上一次出现在大众媒体报道里,是2011年6月,“海上皇宫”行政诉讼案在龙岗法院开庭。郭奎章把龙岗经济促进局(前身为龙岗海洋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原龙岗海洋局于2001年3月1日作出的《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要求判处龙岗海洋局拆除“海上皇宫”的行为违法。相比一开始要求的亿元赔款,郭奎章后来又提出“不在乎钱”,只要让公众知道这件事“赔不赔钱无所谓”。案件在中央、省、市等10多家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在龙岗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郭奎章作为原告方出庭却一直没有发言。龙岗经济促进局作为被告方,由原海洋局海洋与渔业科科长王爱然及龙岗渔政海监大队长戴玉茹出庭。法庭经过3个多小时的质证,双方代理律师各执一词,就“海上皇宫”拆与不拆、养殖登记证及休闲垂钓证撤与不撤、龙岗经济促进局拆除行为是否违法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并未作出判决。

此案一拖就是一年,逐渐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昨日,记者向龙岗法院新闻发言人询问该案的进展时,得到的答复竟是由于原告申请撤诉,该案已经结案。据了解,今年5月24日,原告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向龙岗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一共3份起诉。次日,龙岗法院作出裁定,批准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

然而,记者就该案的撤诉向郭奎章的代理律师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汪腾锋确认时,他却透露,作为该案的经手律师,他至今没有收到过任何有关撤诉的法律文书。他认为该案件仍处于待定状态。他表示“这个案子带有政治性质,在法律上又是新型的案例,出于慎重考虑,法院应该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判决。”对于晶报昨日报道海上皇宫悄然合体的消息,汪腾锋表示不知情,也不发表意见。

(晶报首席记者 成江 记者 梁睿/文、图)

编辑:黄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