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坚称是“道具”
市市场监管局酒类专卖办的姚主任随后赶到现场。他打开一瓶LION WHISKY浅尝了一口后表示:“这是国产白兰地的味道。”检查中,仓管员不停地表示,这些都不是酒,只是卖给人家的装饰品。然而,姚主任仔细检查了其他几瓶“洋酒”后表示,根据里面的酒精含量判断,可以定性为酒。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仓库负责人接受调查时一直声称这些都是道具,都是用作饰品销售的,不是真的酒。但执法人员表示,“道具会一批批成箱地卖么?会连纸箱包装、酒瓶包装都印上他人的酒类商标标识么?”
究竟是销售假酒还是所谓的“道具”?采访中,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相关经营者未经商标权利人的授权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商标标识,属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相关经营者还涉嫌生产销售假酒,虽然当事人有所谓的“道具”说法,但这些产品一旦进入流通环节,最后究竟是用作道具摆放,还是被当成真的酒销售给消费者,难以控制。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法将全部“洋酒”查扣,并作进一步的调查。(深圳商报记者 肖 健 实习生 谢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