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两台电梯不合格 天津奥的斯被罚417万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2-03-15 09:07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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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监局公布2011年十宗典型案例,将力破行业“潜规则”

深圳新闻网讯 昨天,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1年度市场监管十宗典型案件。据悉,2011年市监局共出动执法力量156845人次,检查各类监管对象170435个,查处各类市场监管违法案件10994宗,作出行政处罚金额1.51亿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4宗,极大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违法行为。

市监局局长徐友军表示,之所以没称之为“十大”,是为了把范围延伸到各个领域。大部制改革后,每个部门和科室都有极为典型的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有它的亮点所在。未来将深化体制改革,由目前的相对集中办案向完全集中办案转变,使内部形成办案制约和制衡,客观公正办案。同时,今后要通过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不是单纯的办案,一旦发现某个行业有多年形成的“潜规则”,要一个一个破除。实现有打、有保、有扶的政策,打击侵权违法案件、保护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完善和规范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1 查出274万元假红酒

罚款1373万

2011年4月20日,市监局根据投诉对深圳市泰金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查获虚假标签“拉菲世爵”系列红酒及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共计20856支,货值274余万元。市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处以13734170元罚款、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本案是市监部门2011年红酒系列案中的一例。

2 查出两台不合格扶梯

罚款近418万

罗湖国贸地铁站发生自动扶梯逆行事故后,市监部门在全市开展扶梯安全的全面排查。2011年1月14日,市监局联合检测机构对深圳地铁1、2号线的自动扶梯进行检查,发现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两台自动扶梯涉嫌存在质量问题。后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定该两台自动扶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电梯生产商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自动扶梯,并处以4177884元罚款。

3 加价销售奥迪Q5

140万违法所得全没收

罗湖市监分局对深圳市奥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对奥迪Q5汽车实行附加条件销售(业内称“加价售车”),违背了消费者意愿。当事人共附加条件销售奥迪Q5汽车55台,多收取费用1402124.8元,此部分附加费用既没有开具发票,也未计入公司法定账面。2011年3月16日,市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402124.8元。


4 假冒名牌手机镜片

两人获刑3年

2011年3月8日,龙岗市监分局在平湖街道辅城坳工业区塘龙路11-1号3楼查获涉嫌假冒的NOKIA手机镜片合计42046个,CPPC手机镜片合计13708个,KONKA手机镜片合计840个。3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两名管理人员戴忠祥、高旭江已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负责人王兵(逃逸后被抓)正被审查起诉。

5 生产不合格河粉

移送公安机关

2011年7月13日,市监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龙岗街道龙东康美思路18号A栋发现个体经营者姚能毅正在生产加工河粉,该批河粉(共1.85吨)因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扣押。后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批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因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2011年8月5日,市监管部门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6 医疗公司变“医托”

罚没两万多元

2011年6月28日,南山市监分局对深圳市瑞盈颐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为“客户”提供健康咨询、管理服务等业务时,将有求医需求的“客户”介绍给某医院并从该医院收取“服务费”,构成收受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共计20738.32元。


7 卖手机下载侵权音乐

责令改正 罚款两万

2011年5月10日,福田市监分局对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华强北赛博销售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3台电脑用于免费帮助购买其手机的客户下载复制未经授权的音乐,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报酬等合法权利。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万元罚款。

8 以国家机关名义做广告

罚款1.2万

2011年9月23日,坪山市监分局接到举报称深圳健丰医院擅自以国家机关名义开展宣传。经查实,该医院于9月15日以夹报投递的方式发布医疗广告单张,广告中存在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对医疗服务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12059.02元的罚款。


9 超市哄抬盐价

罚没5000多元

2011年3月16日,全国部分地区出现的食盐抢购现象蔓延至深圳。市监部门严打哄抬食盐价格违法行为,3月17日,光明市监分局根据举报对深圳市宝安鸿益实业有限公司公明大华万惠超级市场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食盐不执行政府定价,情节严重。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共计5568.6元。

10 电视机没认证就出厂

罚没11万元

宝安市监分局对深圳市沃普特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17寸LCD防水液晶电视机254台,在未经过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出厂、销售给某公司。2011年5月26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共计112446元。(晶报记者 朱晓蕾)

编辑:张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