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井盖维护有标准
落差≤2.5厘米
全市的问题井盖还有多少?要拿出一个确切的数字,绝非易事。而事实是,井盖目前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市民的交通和出行安全,存在巨大隐患。在本报记者的调查中,存在大量的井盖与地面落差超过5厘米甚至8厘米的情况。这样的井盖在市政道路上,与一个坑没有区别。那么,井盖与地面之间的落差有无具体参考标准?
昨日,记者在深圳市水务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一份文件——《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下称“排水管网标准”),该文件对井盖与地面落差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和标准。深圳市水务局(或其委托机构)每个经营年度不定期对管网维护、管理单位的管网维护质量和运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将该标准对照“问题井盖”遍布的现状,相差悬殊,令人唏嘘。
排水管网标准第二节第十五条规定,检查井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规定。其日常检查巡视内容应包括,除井盖丢失、井盖破损、井框破损之外,还特别提出了盖框突出或凹陷、跳动和声响、周边路面破损等问题。
排水管网标准第十九条则规定,井盖在车辆经过时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
第二十条规定,井盖与井框之间的允许误差为:井盖与井框高低差为,高不超0.5厘米,低不超1厘米,而井框与路面高低差在1.5厘米之内。如此算来,井盖与地面的落差应控制在2.5厘米之内。综观市民反映与本报记者调查曝光的问题井盖,其井盖与地面的落差均大大超过了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