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之争或申诉至最高院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2-02-21 07:59
坪山新闻网
分享:

相关新闻

苹果向唯冠董事长发律师函展示商标交易细节,并称

有足够证据证明商标已转让给苹果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王烨) 昨晚记者获悉,苹果公司已于昨日向深圳唯冠以及唯冠集团送达了律师函,该律师函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表苹果公司发送。该律师函以直接致函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荣山以及唯冠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人名义发出。

这份律师函称,苹果公司的控股公司,即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已合法购买唯冠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以下合称“唯冠集团”,包括深圳唯冠)拥有的十项IPAD商标,其中包括深圳唯冠于中国大陆注册的两项商标。

律师函中回顾了苹果与唯冠集团关于IPAD商标的交易过程,以及双方邮件来往细节,其细节中显示深圳唯冠的员工曾参与交易。如,最初沟通iPad商标转让协议的员工都是深圳唯冠公司员工;深圳唯冠法务部总监麦世宏曾签署iPad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等。该函件还称,苹果公司现有的证据,其中部分,是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程序中并未获得的。而这些证据均证明了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的IPAD商标,已经在深圳唯冠公司全程参与并知情的情况下,转让给了苹果公司。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