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之争或申诉至最高院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2-02-21 07:59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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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深圳唯冠无约束力

昨天有网站曝光了深圳中院有关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深圳商报记者随后也从相关渠道获得了此判决书。判决书对此前媒体曝光的诸多问题均有提及,判决书认为此案中的争议合同对深圳唯冠无约束力,而之前外媒曝光的与英国IP公司邮件沟通的疑似唯冠员工hui yuan 也无法证明其拥有iPad商标处分权。

对唯冠电子(即台湾唯冠)是否有权转让iPad在中国内地的所有权,法院认为本案中的争议合同(唯冠电子转让多个iPad商标权的合同)在台湾签订,虽然该协议的标的列明了涉案商标,但该合同系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荣山授权唯冠电子法务部负责人麦世宏与IP发展公司签订,不必然对深圳唯冠具有约束力。授权书及合同均为唯冠电子(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没有关联性。

而苹果认为深圳唯冠参与转让的证据是IP公司与署名hui yuan的唯冠员工之间的往来邮件,但法院认为,hui yuan无法与深圳唯冠的某位自然人相对应,同时苹果亦无法证明hui yuan合法获得处置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的权利。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