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魏女士1月4日拿着几十封“诽谤信”,向辖区莲花派出所报案,民警收下部分“诽谤信”,也给了报案回执。魏女士还让所在学校开“辟谣”说明。她甚至跑到“诽谤信”署名者单位,拿到一份“本校无此人”证明。1月中旬,她又向南天司法鉴定所申请指纹鉴定。
时隔一个多月,昨日,魏女士介绍,不知道派出所那边是否也做了指纹鉴定工作,但司法鉴定已在信纸中取到指纹。她随后向民警提交鉴定报告,希望民警能提取其丈夫指纹做对比。“民警说对方不同意取指纹,他们没办法。”魏女士说。
民警称夫妻两个矛盾很大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魏女士丈夫电话,其否认“诽谤信”出自其手,但他坚称,自己不接受提取指纹,除非法院介入调查。他说,再过几个月,他会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同时,还要起诉魏女士侵犯其名誉权,因为魏女士到处散布不当言论。
昨日,记者从莲花派出所获悉,魏女士与其丈夫矛盾很大,民警接案后其实做了很多工作,现在也在处理中。“夫妻两个,怎么闹成这样呢。”他说。
行政诉讼律师梅春来向记者介绍,在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也有权力提取指纹,但前提是已经立案调查,“不立案,调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不立案,则要在接案后七天内审查,及时告知当事人不立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