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掏钱鉴指纹证清白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2-02-21 08:54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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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来备受一封“鬼混诽谤信”困扰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颜昭雄) 魏女士两个月来备受一封“诽谤信”困扰。为确认“黑手”,她自费向鉴定所申请指纹鉴定,同时也向公安机关报案。近日,鉴定所做出鉴定报告,但她依然感觉困惑,“难道就没办法弄清楚这个事情”。

几十封“诽谤信”

寄到学校

魏女士是福田区一公办学校教师。上个月,几十封相同内容的“诽谤信”寄到她所在小区和工作学校。“信的内容很恶劣,都是对我的诽谤,说我怎么怎么鬼混!”她说。

记者看到,信封、信件正文和署名等均为打印字,正文列举魏女士先后至少与六人“鬼混”,即使婚后也不改,还“带针孔摄像机”,“打小报告陷害他人”等。署名为“原某某中学同事、同乡、受害人王某萍”。

魏女士怀疑信是其丈夫写的。此前,魏女士丈夫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但法院以“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达到破裂程度,被告要求和好”,不予准许离婚诉求。目前,两人分居。

女教师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魏女士1月4日拿着几十封“诽谤信”,向辖区莲花派出所报案,民警收下部分“诽谤信”,也给了报案回执。魏女士还让所在学校开“辟谣”说明。她甚至跑到“诽谤信”署名者单位,拿到一份“本校无此人”证明。1月中旬,她又向南天司法鉴定所申请指纹鉴定。

时隔一个多月,昨日,魏女士介绍,不知道派出所那边是否也做了指纹鉴定工作,但司法鉴定已在信纸中取到指纹。她随后向民警提交鉴定报告,希望民警能提取其丈夫指纹做对比。“民警说对方不同意取指纹,他们没办法。”魏女士说。

民警称夫妻两个矛盾很大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魏女士丈夫电话,其否认“诽谤信”出自其手,但他坚称,自己不接受提取指纹,除非法院介入调查。他说,再过几个月,他会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同时,还要起诉魏女士侵犯其名誉权,因为魏女士到处散布不当言论。

昨日,记者从莲花派出所获悉,魏女士与其丈夫矛盾很大,民警接案后其实做了很多工作,现在也在处理中。“夫妻两个,怎么闹成这样呢。”他说。

行政诉讼律师梅春来向记者介绍,在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也有权力提取指纹,但前提是已经立案调查,“不立案,调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不立案,则要在接案后七天内审查,及时告知当事人不立案原因。”

编辑:何畅